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兌倉業務重大關聯交易的報告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衡水銀行)于2022年9月9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35000萬元保兌倉合作授信額度,敞口風險部分不超過24500萬元,期限一年,期限內循環使用。按照《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規定,現將該重大關聯交易報告如下:
一、業務辦理情況:
衡水銀行光大支行本次按照《保兌倉業務四方合作協議》內容要求,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兌倉業務共計10筆,金額為2696.99萬元,本次所辦理的銀行承兌匯票申請人(出票人)均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審核通過的酒類經銷商,保證金比例為30%,期限為3個月,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其敞口部分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敞口風險余額為4687.89萬元,占本筆審批合作額度的19.13%。具體如下:
1、經銷商南宮市圣特商貿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365,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4月11日;
2、經銷商辛集市志清商貿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366,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3、經銷商贊皇縣匯峰商貿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161.99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367,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
4、經銷商石家莊國杰商貿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509,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5、經銷商石家莊市百購酒業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510,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6、經銷商衡水市桃城區瑞福祥糖酒批發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511,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
7、經銷商無極縣永興王酒業名優酒采供站辦理銀行承兌匯票3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639,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8、經銷商桃城區東厚煙酒店辦理銀行承兌匯票9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640,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9、經銷商河北東博貿易有限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135.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691,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10、經銷商鹿泉區玖源商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200.00萬元,銀行承兌協議編號:5012301F2407692,起止日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16日。
二、交易對手情況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務:白酒的生產、銷售;配制酒的生產、銷售;豬的飼養、銷售;飼料生產、銷售;普通貨物道路運輸。法定代表人:劉彥龍,注冊地址:衡水市人民東路809號,注冊資本:89730萬元。
關聯關系:衡水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銀行15.99%股份、持有河北衡水老白干釀酒(集團)有限公司100%股份,河北衡水老白干釀酒(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5.63%股份,綜上認定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行關聯方。
三、定價政策
本次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光大支行辦理保兌倉業務,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比例為30%,定價政策符合我行制度要求。
四、交易金額及比例
截至目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類關聯交易余額為4687.89萬元,占上季資本凈額的0.54%。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在集團客戶合計授信余額29687.89萬元,占上季資本凈額的3.40%,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監管要求。
五、董事會及關聯交易委員會審批情況
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委員會于2022年9月8日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為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35000萬元保兌倉合作授信額度,并報董事會審批。
衡水銀行第三屆董事會于2022年9月9日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保兌倉35000萬元重大關聯交易提案,同意在授信余額符合集中度、大額風險暴露等相關規定的基礎上,不優于非關聯方交易條件下開展業務。
六、獨立董事意見
1、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辦理的35000萬元保兌倉業務屬于衡水銀行開展的正常業務,是在市場公允條件下進行的,業務風險整體可控,符合衡水銀行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損害衡水銀行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會影響衡水銀行的獨立性。本次關聯交易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2、衡水銀行與河北衡水老白干酒業股份有限公司35000萬元保兌倉交易事項已經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